2018年重庆市法院系统招录公告【招421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8年重庆市法院系统招录公告【招421人】


关注中公网校微信公众号(eduoffcncom)掌握更多招考资讯一手考情,获取快速涨分备考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和司法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结合工作需要,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法院系统工作人员42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截止2018年7月31日,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以上”含本级,下同)学历。《职位表》中对学历、学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7日至2000年6月7日期间出生)。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7日至2000年6月7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五)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被辞退后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截止2018年7月31日,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务员法等法律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八)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其他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二、招录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录职位、指标、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招录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