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太湖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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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太湖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5人】

(三)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5名(含5名)以上的按1∶1.5比例(尾数进1)确定;招聘计划数3至4名的按1∶2比例确定,招聘计划数2名(含2名)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各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18042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同步进行。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其中: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已通过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市、县(市、区)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教师资格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进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内容:

(1)技能测试:县委党校(岗位代码18001)、县教育局音乐岗位(岗位代码18036)、幼师岗位(岗位代码18038、18039)以考察考生教学组织能力、语言表达、专业知识、技能等综合运用能力为主。

(2)结构化面试:其它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总成绩合成

报考18042岗位的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报考其他岗位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含加分)的60%与面试(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仍相同的,有相应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 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七)择优选岗

岗位代码为:18009、18010、18023、18039、18041报考同一岗位类别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按到低分顺序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湖县政府网向社会公示7天。

(九)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须严格执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限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双方约定。

2.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跟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

3.资格复审时只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书面证明的考生,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办理聘用手续,至2018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2018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至2018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医学类岗位(岗位代码18042-18053)聘用人员中未取得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的,必须在聘用合同正式生效后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不再续聘。

4.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含自愿放弃选岗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有关事宜

2018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太湖县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太湖县政府网、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0556-4188332

监督电话:县纪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556-4168637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8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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