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省甘南州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二)报名审核(6月5日至6月9日)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计算机统一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已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基层服务项目。6月8日18∶00以后将关闭报名系统,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日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基层服务项目和参加考试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三)打印《准考证》(7月2日9∶00至7月7日8∶3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指标分解
选拔指标由省人社厅根据各地“三支一扶”报名人数分解下达至各市(州),并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给予倾斜。我州参照省上分解办法负责向各县(市)分解下达指标。我州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时间:2018年7月7日 9:00—11:00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二)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实行“裸考”
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带。考试所需的文具(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由州招考办统一提供。考生严禁携带手机、耳机、计算器、手表、戒指、手链、项链、发卡、耳环、帽子、钥匙、眼镜盒、笔、橡皮擦、手提包、钱包、书、食物等物品。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公安民警将进行现场检查,若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雷同试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如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将视具体情形对其给予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底前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查询。
六、审核录取
(一)资格初审
州人社局根据分解公布的选拔指标,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指标末位考生分数出现并列时,可采取加试或由州人社局统一申请一并列入拟选拔人员名单(因成绩并列增加录取人员的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县(市)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
进入拟选拔名单的人员,应按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须派往我州人社部门且无具体就业单位。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下载填写《甘肃省2018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到县(市)人社局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对与选拔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时提交以上证件资料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成绩排名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由各县(市)人社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可在指标限额内按照成绩排名到低分依次递补,已超出指标限额的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