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四川什邡市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公告【招74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人员管理条例》,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德阳http://www.dykszx.com/、什邡之窗http://www.shifang.gov.cn/网站上发布)。
一、选调原则及名额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什邡市部分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选调35名公务员、参公人员(具体职位见附件1),拟任科员职务;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9名事业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2)。
二、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面向全国。
(二)选调对象:
机关公务员职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选调对象必须是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人员(其中,选调对象为人民警察的,必须同时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事业单位的选调对象必须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平行流动和顺向流动规则。
(三)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3)报名人员须经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交《什邡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
(4)具备三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仅有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第一年为新招录,试用期考核结果“不确定等次”的除外);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人民警察职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
(6)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日期截止本次选调报名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试用期未满的;
(二)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国家和地方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限制性规定的;
(五)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具体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职位(岗位)表(见附件1、附件2)。
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填写和上传《什邡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明原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公务员、参公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本人事业人员身份的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网络报名者需上传电子照片);
7.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选调职位为人民警察的,提供人民警察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选调岗位为专业技术人员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若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人员,原件类资料请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资格复审时须带齐上述所有材料现场审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