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二季度重庆市南川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招1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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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二季度重庆市南川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招11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1名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必须在2018年6月12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以上,在南川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交流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南川区2018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须在2018年6月12日前取得。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纳入本次招聘范围,须在2018年7月31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现役军人;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其他:

1.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为报名截止前一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3.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网上报名

注意: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考核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如对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应在网上报名前咨询,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南川区2018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本次招聘岗位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6月12日9:00时至18:00时间登录“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lsbj.cqnc.gov.cn,下同)首页的“事业单位公招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

本次网上报名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6月13日18:00时前进行修改。(报考人员如对审核结果有疑问,可咨电话咨询023-71420469)。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考核。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各岗位的报名情况,将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通过,确认参考的人员,于报名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登录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考生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查阅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信息,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携带《考生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等材料;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等原件,同时提供单位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对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四、考核

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

具体面试方案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内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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