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吉水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县优化办遴选公告【招5人】
经县委研究同意,吉水县纪委监委机关拟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工作人员2名,县委巡察办拟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工作人员1名,县优化办拟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工作人员2名。为顺利推进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吉水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县优化办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县纪委监委机关报考范围:吉水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下同);
2.县委巡察办报考范围:吉水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县直单位公务员;
3.县优化办报考范围:吉水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报考县纪委监委机关岗位人员须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报考县委巡察办岗位人员须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有一定文字功底;报考县优化办岗位人员须有一定文字功底;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7.乡镇公务员报考的,须具有科员2年及以上(不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县直单位公务员报考的,须试用期满。
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经历证明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新录用(招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考试、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公告
在吉水县政府网(www.jishui.gov.cn)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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