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名公告
一、岗位职位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3年5月31日至2000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4.身高:160厘米以上;
5.学历: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中文专业优先);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1500元,试用期6个月。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5月31日(工作日受理),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爱民区人民法院政工科402室(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3、考生报名时填写《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需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蓝底)。考生提供的相关信息及证件务必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组成。
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录入方式不限,采取现场播放录音的方式进行测试,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度不低于每分钟80字,准确率不低于90%为合格线,合格者进入笔试、面试。
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组织考察
(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察工作由爱民区人民法院按照相关考察标准与规定程序进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递补。
七、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爱民区法院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咨询电话:0453--8909487
原标题: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