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省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号公告【招1552人】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及考试总成绩一并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jljl.ls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报考须知
1.最低服务年限是指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现工作地、服务单位、岗位要求签定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等开始至服务期满整年的日期年限。
2.纳入本次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对于《2018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放宽年龄或限定户籍特殊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调剂使用的,可在本部门用人单位系统内流动),不得再次报考吉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户籍要求的(以2018年5月22日之前取得当地户籍时间为准),按照《2018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要求执行。在吉林市城区大中专及以上院校就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含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可视为吉林市城区户籍。
4.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及面试将分别在吉林市城区和永吉县、磐石市、桦甸市、舒兰市、蛟河市设立考点,应聘人员要认真核对本人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注明的考试地点及路线,以免耽误考试。
5.由于笔试阅卷由自动化读卡机读取,分数自动生成,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故不接受笔试成绩复核申请。
6.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7.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8.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附件6)。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