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招聘公告【招20人】
根据工作需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聘用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或者全日制非法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非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4.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协助法官释法答疑、调查取证、组织调解、草拟法律文书、开展调研等工作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6.熟悉计算机操作;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配偶、直系血亲或近姻亲被判处刑罚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法官助理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31日18时,过期不再接收报名邮件。
报名人员登录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jningzy.sdcourt.gov.cn)或中国孔子人才网(http://www.kzrcw.com)“公告”栏目中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含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jnzyzzb@163.com。填报信息务必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
1.网上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2.现场复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复审。
现场复审时间:2018年山东省公务员省考面试日期次周的周二全天(待省考面试日期确定后相应更新本公告的具体复审日期)。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现场复审地点: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济宁市?河路129号)三楼306房间。
现场复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⑤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⑥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⑦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经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