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公告【招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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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公告【招5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上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工作人员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2018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工作人员需求表》。

二、招聘人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18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在198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一)。有《公务员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5月30日17:30截止。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作报名无效。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应提供《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表》(详见附件二),将个人电子相片粘贴到表中“相片”栏内;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二代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区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区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按照顺序压缩成一个文件一并发至电子邮箱(geggs3266@163.com)进行资格初审,压缩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并密切关注复邮信息。

2.现场报名。2018年5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应聘人员可根据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半身彩照2张,到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1004室现场报名。

(二)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报名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的,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半身彩照2张。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根据资格初审通过情况,原则上不足计划数3倍的,将给予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其他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聘人数15倍的,或报名总数超过75名及以上的,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面试入围人员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15倍的,或报名总数不足75名的,将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空缺指标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如考察中发现不宜录用情况,将取消录用资格,空缺指标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经查实属不宜录用情况,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已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务必在考察后30个自然日内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自动放弃。公示后,空缺岗位将不再递补。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0575-82191179、81227210。

原标题:2018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8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工作人员需求表.xls

2、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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