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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二季度重庆石柱县赴高校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招11人】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才,根据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康养旅游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赴云南农业大学、西南大学、甘肃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等五所高校招聘专业技术人才1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条件要求等详见《2018年第二季度石柱县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 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招聘岗位工作,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3. 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开始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考核时间及地点

1.云南农业大学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 日上午9:00-12:00

考核时间:2018年5月22日下午14:00

2.西南大学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

考核时间:2018年5月24日下午14:00

3.甘肃农业大学

报名时间:2018年5月 29日上午9:00-12:00

考核时间:2018年5月 29日下午14:00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报名时间:2018年5月31日上午9:00-12:00

考核时间:2018年5月31日下午14:00

5.四川农业大学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日上午9:00-12:00

考核时间:2018年6月2日下午14:00

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简章及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并初审资格,合格者初步面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的可当场签订意向协议,确定为体检人选。未在当场签订意向协议的人员,可参加招聘单位后续组织的考核测评,由招聘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标准,考核是否符合、胜任岗位要求,并依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在第一个考点考试考核结束后如有空缺名额,可以在第二个考点继续招聘,以此类推,空缺名额于上一考点考试考核结束后一日内在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 http://rsj.cqszx.gov.cn/)公布,如在上一考点已将全部岗位招满,将不再到下一考点组织招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但考生在上一考点已进入体检环节的不得在下一考点再次报名。

报名人数将在报名结束后在报名地点进行张榜公布。

(二)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量化计分。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核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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