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招聘4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4)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会在准考证上予以显示。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资格复审是对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报名原件及复印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会进行电话通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应届毕业生,因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签署书面书,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④国有、民营或外资企业单位职工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
⑤在编在职公务员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协议期内的大学生村官提供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协议期内“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协议期内特岗教师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协议期内西部志愿者提供团委同意报考证明。
⑥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自行下载,双面打印,本人亲笔签署)。
3、面试事宜:请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看面试公告。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笔试时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超过笔试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面试时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在指定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相应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离开考点。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对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九、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设置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和与岗位无关的条件要求;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也不得擅自放宽条件通过审核。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