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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温州市温大基础教育发展中心招聘公告【招1人】

温州市温大基础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由温州大学举办,在温州市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内容

中心办公室行政人员1名,工作内容主要涉及办公室相关事务。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踏实、敬业、品行端正,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3.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

2.教育学相关专业,有学生干部经验优先;

3.具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擅长宣传、策划工作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5月4日。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应聘者请下载并认真填写《温州市温大基础教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并将《应聘表》和个人应聘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关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个人学习工作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450823214@qq.com。发送E-mail时请在“主题”栏标注“应聘+姓名”。联系电话:唐老师:13757898510;熊老师:0577-86591696,13587684016。

四、考试

考试内容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40 %+面试(满分100分)* 60 %。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考试采用百分制。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0:1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若参加笔试人数少于10人,则全部入围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能力素质和岗位技能水平。

3.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对象体检合格后,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工作人员,待遇6-8万/年,特别者待遇面议。

原标题:温州市温大基础教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点击下载>>>

温州市温大基础教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温州市温大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2018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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