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海省省直报考事业单位、全省特岗教师、各市州教师岗位有关教师资格补充通知
经与省教育厅协商一致,现就有关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全省特岗教师、各市州事业单位招聘中涉及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已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且通过的,暂视为已取得教师资格,可以参加此次公开招聘。报名时在教师资格证书编号栏里填写“已通过,待发证”,但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原标题:关于报考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全省特岗教师、各市州事业单位的教师岗位有关教师资格的补充通知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2018年5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