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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910人】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2018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0名(不包括自主招聘单位的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面向全国和面向全省。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其中面向全省招聘中,根据我省有关政策规定,部分岗位实行定向招聘,详见《2018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分“考核聘用”岗位和“考试聘用”岗位。除招聘计划表备注中标注为 “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考核聘用”岗位的相关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制定的招聘实施方案执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时-5月8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时-5月12日24时;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9时至16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考少数民族事务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除外),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 5月16日-5 月17日到省人力资源社会厅419室(西宁市五四西路5号)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否则,视同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考核聘用”岗位按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计算)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进行报名岗位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或考核。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只参加由报考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招聘考试、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也可直接咨询报考单位(或主管部门)。

(二)报考“考试聘用”岗位的考生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六类: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其中对养路工、机械驾驶员等不适宜参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的岗位,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50分),《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考试聘用”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其中教师岗位分别占60%和4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 政策加分

(三)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考试聘用”岗位中,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或《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所有人员的最后一名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四)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报考其它科目岗位的(包括资格条件中有“藏汉双语、懂藏文或藏语口语”等要求的岗位),笔试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资格条件中有“藏汉双语、懂藏文或藏语口语”等要求的岗位,面试时(或面试前)专门进行“藏汉双语、藏文或藏语口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聘用(或不能进入面试)。

五、面试

“考核聘用”岗位,教育、卫生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以及其它不适宜进行统一面试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其它岗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统一组织结构化为主的面试。“考试聘用”岗位的具体面试事宜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或专业考核)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或专业考核)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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