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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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中小、幼儿园,各位申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13号)和《南宁市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城区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和申请流程通知如下:

一、认定权限

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1. 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2. 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本城区的人员;

3. 本城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四(专科大三)以上在读学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在读研究生;

4. 本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大四(专科大三)以上在读学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城区,但在本城区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学生);

5. 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16年之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注1:毕业后户籍或者人事档案仍在驻邕高校集体户口内的外省市生源毕业生仅限毕业当年在南宁市申请认定,第二年起按照规定返回原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托管地申请认定。

注2:本公告3、4项申请对象为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018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全区所有全日制中等师范、中等职业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这部分人员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厅备案的人员,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注3:以上学历必须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函授〉、部分党校学历等)。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有关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成绩证明(院系盖章无效,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将原件与复印件补交到相应的认定机构。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gat-search.cscse.edu.cn)。

持国外高等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80分)及以上标准。

根据《关于教师上岗及教师资格认定等普通话水平要求的通知》(桂教语工〔2007〕2号)要求,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注4: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注5: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问题请咨询南宁市普通话测试站,地址为:南宁市金洲路22号717办公室,电话:2636129。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注6:在良庆区申报人员可在县级以上的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三、认定流程

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有关流程如下:

(一)上网登记申请信息

网报时间:2018年5月2日至6月30日。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填报申请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请务必在6月30日前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申请。

注7:网上申报的方法详见《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网上报名使用说明》(附件1)。

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只能从“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的无效。

注8: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申领后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对于相同学段相同学科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办理方式

申请人请于2018年6月4日(星期一)至7月3日(星期二)每个工作日的9:00-12:00,13:00-17:00直接到现场确认点提交认定材料。

2. 现场确认地点

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南宁市大沙田德政路20号),咨询电话:0771-4505486。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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