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二季重庆度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48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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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二季重庆度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48人】

为促进我县事业单位发展,改善事业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8名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彭水自治县2018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天);

5.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证书;

6.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8.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本县教育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1.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2018年4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考者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或户口簿、执业资格证(教师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汽车检测与维修教师专科须持有高级技工证,本科须持有学士学位证;建筑教师须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校医持有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应届生报名时不作要求,但2018年8月1日前必须取得相关证件),语文教师还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同时提交《彭水自治县2018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并贴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1张),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地点:彭水第一中学。

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报名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报名资格复审合格的,再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100元考务费(二科分卷合堂考试)。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2.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县教委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考务费。

3.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人员,于2018年4月27日上午在彭水教育网查询准考证号,并于当日下午14:00至17:00在彭水县汉葭中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初定于4月28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及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一览表于4月27日在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布(http://jrs.psx.gov.cn/index_67.html)。

五、招聘方式

(一)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和相应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汽车检测与维修教师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现场实作考核);职员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和《医学基础知识》;财务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财务基础知识》。每科分值均为100分。

(二)面试。

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数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共同组织,进入面试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教师岗位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职员、校医和会计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需写出书面报告,形成书面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三)成绩计算及体检人选确定。

1.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教师、财务会计和校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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