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事业单位陕西联考7816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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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事业单位陕西联考7816人公告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考试类别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根据岗位、专业需求综合确定。应聘人员按照所报考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其中,医疗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由应聘人员按考试类别中对应的岗位作答相应部分。

(2)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各市区设立考区。报考各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该市区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6月下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陕西省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陕西省按规定程序受理考生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至2017年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18年5月28日至5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自主就业证明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证明,向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市区人力资源社会局网站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各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各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本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市区人力资源社会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只递补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各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各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本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市区人力资源社会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由各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本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市区人力资源社会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各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各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本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市区人力资源社会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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