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广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深圳考区)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8年5月19日、20日进行。按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结合深圳实际,现就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深圳考区)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在深圳考区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深圳户籍或劳动关系在深圳。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在深圳就读的普通高等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生证和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中等师范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职业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技工、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技工、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中等职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5.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两年有效期内(以本人笔试合格证明上的有效期为准),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2.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共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8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共科目。
(5)中等职业文化课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2018年4月19日至4月22日为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系统的开放时间,在此期间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面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1)考区选择。
①深圳户籍或劳动关系在深圳的社会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深圳考区;
②深圳市内普通高等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及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应选择深圳考区;非深圳在校生报名时应选择其所在地报考;
③报名日语、俄语面试的深圳考区的考生按广东省教育厅要求集中统一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网上报名后考生须于4月24日前到深圳考区的现场审核点递交面试审核材料;再由深圳考区将报名日语、俄语面试考生的审核结果报“广州南沙考区”。
(2)照片要求。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得使用风景照、自拍照等。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得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如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不能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