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成都市武侯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3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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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成都市武侯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3人】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笔试成绩于2018年5月28日23:59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并同时公布进入核对检验原件审查人员名单。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中的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核对检验

1.面试前核对检验原件由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于2018年6月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核对检验原件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核对检验原件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所报岗位从到低分以1:5的比例依次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核对检验原件。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或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3.核对检验原件内容: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应聘资格审查表》、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1套。

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注明是否享受定向招录(聘)),以及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就业推荐表;报考有工作经历需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及包含此段工作经历全部时间段由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查询清单(工作经历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如系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退伍证、大学毕业证或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通过定向招录(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核对检验原件要求:核对检验原件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不超过3次,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核对检验原件的应聘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应聘资格审查表》,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以现场答辩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知识面及心理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面试比例:面试比例1:5,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相关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6月13日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2018年6月28日23:59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七、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递补不超过3次。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递补不超过3次。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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