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1人】
四、考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18年5月12日
上午 0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笔试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5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4、岗位代码为0401、0402的岗位增设速录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文字录入测试,满分为100分。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8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如遇确定人选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参加技能测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技能测试的考生放弃或逾期不到者,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岗位代码0401、0402岗位的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
5、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顺序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其中岗位代码0401、0402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技能测试成绩顺序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
五、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1、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参加招聘应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若报名时隐瞒个人身份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3、港澳、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相关人员注册报名时需上传该认证书。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或者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5、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参照2018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户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以2018年4月17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仍在的,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符合岗位要求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年龄条件要求为1987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书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后才能完成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必须在2018年4月17日—4月19日期间内注册并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7、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9、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于网上缴费前,到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906室)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颁发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1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
12、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3、本次招聘笔试、技能测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4、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瓯海区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ohhrss)。
15、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86930。
原标题:2018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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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4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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