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沧州市会计专业初级任职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2017年度全国统考会计专业初级任职资格证书于2018年4月4日开始发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各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职改办、沧州市职改办。
二、需携带证件:
本人身份证、小2寸免冠近照1张。
三、其它注意事项:
1.任职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确需代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
2.领取证书先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格附后可下载),不得涂改。《登记表》统一盖章后与证书一同取回,此表要妥善保管并及时放入本人档案。
3.表格中,“取得时间”填写2017年5月,“证书号码”、“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不填写。
原标题:关于发放2017年度沧州市会计专业初级任职资格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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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