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鄂州事业单位招聘106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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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鄂州事业单位招聘106人公告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原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B,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

3、考生基本信息填写错误无法自行修改(照片、姓名、身份证号),需本人携相关证件到省人事考试院现场进行后台删除确认,再重新报考。

(四)报名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100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通过缴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复印件),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结束后现场办理退费手续(请该类考生关注笔试现场的提示标牌)。

四、笔试形式和内容(详细内容参照考试大纲

(一)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1.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2018年5月26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内容和范围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二)。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详见附件二。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并退还报名费;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发布。

五、面试

面试人员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主要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一)面试入围人选

点击下载:《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根据考生报名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完成。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组织面试入围人选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书、职(执、从)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户籍要求的,提供户籍证明材料(不含各类学生集体户口);

5、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工作经历;

6、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7、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交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

8、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于面试前5天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并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入围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举行前5天内,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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