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高邮市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招198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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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高邮市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招198人】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8年4月13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和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4月1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高邮市教育局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jyj/)。

(4)在报名阶段,对于招聘岗位设置具体专业的,如有拟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在该岗位所列具体专业范围内;或招聘岗位设置专业大类的,如有拟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在《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范围内,在2018年4月11日16:00之前,其所提供相应毕业出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材料,证明与拟报考岗位所列专业非常相近的,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委托教育局审核认定符合岗位要求并可以此专业报考该岗位的,该专业需及时上网公布。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高邮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的人员,可于4月18日09:00-16:00重新登录高邮市教育局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jyj/)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享受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8年5月2日-3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高邮市教育局(高邮市海潮东路89号城市商务大厦6楼人事科605室),经其审核确认后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4月26日-28日自行登录高邮市教育局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jyj/)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委托高邮市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审核部门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4月16日16:00;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教育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最迟不得超过4月17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审核部门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审核部门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9日上午

笔试地点:江苏省高邮中等专业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按省规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不得低于笔试总分的50%。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教育局具体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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