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曲靖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52名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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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曲靖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52名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

报名结束两周内,对无人报考、不符合开考条件、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告。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交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5.报名情况查询。报名期间,报名系统提供截止前一天24:00各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或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报名情况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6.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时间为:2018年5月19日至2018年5月25日。无打印条件的,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请求帮助打印。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874-3383190、3383575。

五、笔试

(一)笔试类别

此次考试实施全国联考,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

笔试试题类别分为5大类10小类,即: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一类别都分别对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招聘岗位的专业等条件设置(含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笔试试题类别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社会及考生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

笔试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中心负责。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曲靖市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的公布及查询

笔试成绩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通知后在“规定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规定网站”或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仅限2018年度有效。

(四)笔试成绩查分

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在符合查分情形下,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中心(电话:0874—8967990、8967987)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全客观题原则上不受理查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查分:

1.参加考试但无考试成绩或考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

2.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3.参加考试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

六、学历认定

(一)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在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的“全国普通高等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二)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属于国家认可学历;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报到证(登记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不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三)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须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方可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四)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云南省留学人员学历认证机构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五)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不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六)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考生又不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考工作主管机关须对拟体检、考察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在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后期现场的资格复审只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聘条件、报名信息的一致性、真实性进行比对审验,因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或填报虚假信息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确定并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或登记证、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可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ynqjrs.cn/)“资料下载”栏“2018年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相关表格材料下载”处下载)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

3.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登记证(报到证)的考生,由院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登记证(报到证)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院校印章)。

《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和涉及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证明的落款时间为正式报名前(2018年4月15日)。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资格复审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拟体检、考察、录(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故意扰乱招聘工作场所秩序、拒绝或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三天提出申请,到相应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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