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酒泉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423名公告
(七)报备。报名及面试相关材料,招聘会现场交市人社局备案保管,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的拟聘用就业协议于校园招聘会结束5个工作日内,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备案,逾期不报备的,招聘无效。
(八)复审。与招聘单位签订了拟聘人员协议的2018届学生毕业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缺少任何一项均终止拟聘协议。
(九)体检。与招聘单位签订了拟聘人员协议的学生毕业后,由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拟聘协议。
(十)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提请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聘用时间以市人社局批文为准。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4.面试结束,签约时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报招聘小组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须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之前或递补期间放弃及不参与递补的学生,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5.招聘会结束后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再递补。
6.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酒泉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解释说明。
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市人社局 刘世生 09372618488 15339889988
市教育局 张 强 09372612244 18909372300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 2617526
市教育局 2664380
原标题:酒泉市2018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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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诚信承诺书》;
2. 《酒泉市2018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3. 幼儿园教师面试内容
酒泉市人社局 酒泉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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