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沧州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通知
按照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工作安排,根据沧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工作安排的通知》(沧教师函〔2018〕4号)精神,现将我局2018年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一、政策依据
按照《河北省2018-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执行。
二、注册对象
石油分局所属中小在编在岗、未进行注册的教师。
三、具体安排
根据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每个开放日7:00至24:00),2018年我局定期注册时间和申办程序为:
(一)个人申报(2018年3月28日-4月20日)
统一组织本校符合注册条件的教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下载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教师资格注册部门。
(二)审核(2018年4月23日-4月25日)
教师资格注册部门对本校教师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以申请人为单位单独组档(每人一档)连同统计表统一报送石油分局基教科审核,联系人:卢亮,电话:2724486 。
(三)石油分局初审(2018年4月26日-5月18日)
石油分局对提交的教师定期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给出初审结论,录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四)市级复核(2018年5月21日-6月15日)
市教育局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网上复核,给出复核结论,录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并做好数据汇总和总结工作。
(五)省级终审(2018年6月20日-7月20日)
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对全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材料进行终审,给出注册结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为终审通过者办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手续。7月23日后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向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论贴》并打印和下发。
四、提交材料
教师资格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需本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任教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4.年度考核证明;
5.师德表现证明;
6.身心健康证明。
其中,第1、2项材料为原件,第3-6项材料由任教统一出具证明。新入职教师须提供任教出具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原标题: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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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分局基础教育科
2018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