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春季江苏无锡市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通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具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现将无锡市教育局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总体流程
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采取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手册》(附件),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应在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无锡市教育局受理对象及类别
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全市(含江阴、宜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认定在锡高校(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之外)2018年应届毕业生申请的各类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注意: 1.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所在统一向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也可由本人凭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原件,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2.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本人凭出具的《推荐表》原件,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因保研等情况无《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出具学籍证明,并注明无《推荐表》原因。
凭《推荐表》或学籍证明申请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应届毕业生,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凭合格毕业证书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3.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在校“专转本”学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4.非上述范围内人员(含已毕业但未及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师范生)可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非无锡市教育局受理对象,请关注各市(县)、区教育局网站的公告。
三、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4月4日至18日。请在报名期内的7:00至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逾期不能补报。
2.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4月12日至19日(双休日除外),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
四、网上报名步骤及注意事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