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夏中卫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8〔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现就中卫沙坡头区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的种类(6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职业教师资格
(六)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以上(一)至(六)类教师资格统称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师德要求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二)申请对象
1. 户籍在中卫市沙坡头辖区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毕业后户籍仍在中卫市沙坡头区各高校集体户口内的外省市生源毕业生仅限毕业当年在宁夏中卫市申请认定,第二年起必须回原籍申请认定。
2. 工作单位在中卫市沙坡头辖区内人员(在中卫企业工作的,必须缴纳养老保险,缴纳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且仍在缴纳);
3. 持有中卫有效居住证人员(临时居住证不可以参加认定);
4. 在中卫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大四(专科大三)、中专三年级的在读学生、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中卫沙坡头区,但在中卫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学生);
5. 中卫沙坡头区户籍但在外省就读,符合中卫市沙坡头区认定条件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需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教育学习取得大学专科、本科毕业证,研究生学历、学位证等)。
(四)普通话要求: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其中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语文学科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等级。
(五)体检要求: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宁教人[2014]97号)到中卫市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六)成绩要求
1.国考: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所申报教师资格证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须与已取得的合格证明(成绩在有效期内)的相一致。(未打印合格证的考生,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 )自行打印彩色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师范类:
(1)全日制往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必须与毕业证中所学专业一致。
(2)2018年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在2018春季申请直接认定,必须完成所学专业所有学习课程且成绩合格、学分达标,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2018年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在秋季申请直接认定的,参照全日制往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条件。
(3)免费师范生认定政策与毕业当年就读所属地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政策一致:毕业当年就读所属地全面进入国考的,必须符合国考认定条件;毕业当年就读所属地师范生未进入国考的,参照全日制应往届师范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条件。
全日制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本人在师范院校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需参加国考。
师范类专业指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等教育专业不属于此类别。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网上报名
1.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春季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4月13日;
秋季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 10月24日。
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本教师资格证书,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3.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开网时间为每个开放日的7:00-24:00,其余时间所有功能关闭。
4.网报入口
(1)国考:参加国考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成绩在有效期的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后,在“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申报(上传照片规格:近期免冠jpg格式,像素为114×156,大小19K以内)。
(2)师范类申请直接认定: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后,在“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申报(上传照片规格:近期免冠jpg格式,像素为114×156,大小19K以内)。
(3)高等教师资格证:报名入口同师范类。
5.认定机构:申请高中、中等职业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持有效居住证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持有效居住证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局。
(二)现场确认
1.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2018年4月10日-4月22日。(非工作日除外)。
申请人应按要求携带申请材料在中卫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到中卫市教育局210室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未按要求携带申请材料在中卫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定。
2.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需提供的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须为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并打印报名后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正反面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合页装订,不需要再另贴照片。申请表承诺书页申请人签字栏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手工填写自己的姓名,并填写时间)。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并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①符合认定申报条件的在读研究生和2018年应届毕业生(春季申请认定)由所在大学院(系)填写鉴定意见;
②在中卫市沙坡头区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和根据国家政策在中卫市服务且正在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等申请人由现工作单位填写鉴定意见;
③在企业就业的申请人由现工作单位填写鉴定意见;
④未参加工作申请人(含尚未参加工作的2018届应届毕业生在秋季申请认定)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鉴定意见;
⑤持中卫市沙坡头有效居住证的申请人在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鉴定意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1份,竖版,身份证正、反面印于同一面)。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1份)。
(5)学历证明。
①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1份)。
②持2000年以前(含2000年)的所有学历证书申请,需经学信网获得认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A4)。
③持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的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证书申请,需经学信网获得认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A4)。
④持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需经学信网获得认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A4);其中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新生录取名册可在当年就读招生部门档案中复印后盖章,不可以录取通知书代替)。
⑤持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证书申请,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A4)(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gat-search.cscse.edu.cn )。
⑦持国外高等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
⑧在读研究生除提供本科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在读研究生证明》(详见附件5)及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单原件。
⑨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春季申请认定的需提供《学历证明》(详见附件3、附件4)及在读期间成绩单原件。
⑩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秋季申请认定的提供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1份)。
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