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2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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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2人】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南京市、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0名(编内832名,编外6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各区相关部门、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至2000年3月31日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并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6年和2017年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016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要求:本市聘期已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江苏省、南京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同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4、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3月28日9:00-4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3月28日9:00-4月2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3月28日-4月3日09: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3月28日-4月4日09:00-16:00,4月8日09:00-16: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栏内获取。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3月28日9:00至4月9日16:00。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4月10日10∶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者于2018年4月18日至4月 20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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