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通化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招聘公告
(四)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重点审查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高新区下属通化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用人部门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聘用期间缴纳五险一金,工资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聘用人员与通化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到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从事综合执法工作。合同期满后视本人工作能力及实际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六、其它
1.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通化医药高新区网站。
2.咨询电话:
0435-3577003 高新区人事局干部人事科
0435-5113317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
3.监督举报电话:0435-3577877高新区纪工委督查室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新区人事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通化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承办并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通化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综合执法队员报名表》.docx
通化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
注:本文来源于“通化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原标题“通化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综合执法队员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