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政法委招聘抢险救灾应急突击队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兴宁区抢险救灾应急突击队员综合执法力量,经兴宁区委、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应急突击队员。
一、招聘岗位
招聘若干名抢险救灾应急突击队员,主要协助兴宁区开展抢险救灾、应急突击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心城市管理工作;
(二)男性,年龄在18周岁和3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有驾驶执照的优先,复退转军人优先,复退转军人学历可降低至高中毕业);
(四)符合抢险救灾应急突击队员工作协管员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其他有不适宜担任抢险救灾应急突击队员工作协管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4月18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委政法委(兴宁区政府大楼14楼1411室)。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执照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4.报名咨询电话:3290311(兴宁区委政法委)
(二)考核与体检
1.面试。报名后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
2.政治审核。
3.体检。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三)录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城区政府同意后正式录用,由兴宁区委政法委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月基本工资1400元(含个人所交纳社会保险部分),外加600元的绩效考核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结合工资实际发放。
原标题: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政法委 公开招聘抢险救灾应急突击队员的启事
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广东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政府雇员招聘笔试(实操)公告
- 2023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招聘高校毕业生(连州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 2024江苏泰州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任教师23人公告
- 2023下半年浙江湖州市南浔区事业单位赴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拟聘用人员公示之二
- 2024山东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 2024内蒙古自治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教师岗位第一批拟聘用人员更正公告
- 2024福建供销商社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 峨眉山市关于2024年上半年赴四川农业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 2024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扎鲁特旗招聘岗位)拟聘公示
- 2024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科研财务助理招聘1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