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0人】
(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崇川人力资源网公告。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携带材料。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4.资格复审递补。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崇川人力资源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崇川人力资源网公告,面试人员根据公告要求登录崇川人力资源网打印《面试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六、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人力资源网公告。
体检由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严格按照录用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