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广东增城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11号)、《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穗教评〔2018〕15号)的要求,现就我区今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
(二)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的人员(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增城区户籍或本人在增城区工作、人事档案已挂靠我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且能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为增城区属地各高等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对应届毕业生的要求见第四点“提交材料”的相关说明)。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技工、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技工、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各机构要在上半年受理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要求,我区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网上申报时间:3月26日至4月3日;第二阶段仅受理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网上申报时间:6月20日至6月28日。
四、申请程序(第一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3月26日至4月3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应尽早网上报名,以免影响体检及现场确认。
选择网报入口: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选择认定机构: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广州市教育局;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且符合上述第二点“认定条件”的选增城区教育局。
选择确认点: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所有申请人应选择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为确认点。
为确保网上申报后,申请人进行体检等后续事项的顺利进行,第一阶段申请人应尽量在4月2日前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
(二)现场确认预约
网报的次日14:00时后,申请人登录广州教师资格网(http://sz.gzedupg.com/admin/apply/f1.aspx),按本人所选现场确认点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并按系统要求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以及做好网上学历鉴定、下载体检表(带条形码,双面打印)等相关操作。
(三)体格检查
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增城区中医医院。申请人携带带条形码的体检表(填写好个人信息并使用A4纸双面打印),在完成网报后的次日至4月10日前自行到增城区荔城街民生路50号增城区中医医院三楼体检科参加体检(详情见附件《体检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