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西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西城区2018年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权限
按照管理权限,西城区教育委员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受理确认的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且具有西城区户籍的,或有北京市其他区县户籍但工作单位及本人人事档案在西城区的,户口不在北京市但其工作单位在西城区且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西城区存档机构的,或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居住地点在西城区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可向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提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三、受理确认工作程序及要求
2018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采取网上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现场受理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填报时间
春季:第一次:3月21日—27日(周三至周二)每天7:00—24:00;
第二次:6月19日—25日(周二至周一)每天7:00—24:00;
秋季: 9月11日—17日(周二至周一)每天7:00—24:00;
网上填报信息请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
(二)现场受理时间
春季:第一次:3月28日—31日(周三至周六)
每天8:30—11:30 13:30—16:30
第二次:6月27日—30日(周三至周六)
每天8:30—11:30 13:30—16:30
秋季:9月19日—20日(周三至周四)
每天8:30—11:30 13:30—16:30
(三)受理地点
地点: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5号西城区教育委员会2803室
电话:66560878
请各类申请人员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进行报名和现场受理确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人在填报信息时需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如与现场确认提交材料不符将不能受理。
(四)现场受理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网报后下载打印),申请人在填报信息时须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准确填写。网上填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3或A4纸自行打印(正反面打印或双面复印)一式两份,同时下载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公章要求如下:
(1)申请人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北京
A.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应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或所属党委公章;
B.工作单位不属于上述第1项的单位或企业的工作人员,《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除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外,表中第7、8、9项还需加盖北京地区本人人事档案存放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的公章(已毕业、人事档案仍留存在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7、8、9项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