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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储备中心面向香港高校现场招聘专业人才公告【招5人】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储备中心决定面向香港高校现场招聘一批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储备中心(以下简称“人才储备中心”)是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对人才引进体制机制的一种探索和创新,旨在通过高效灵活的引才机制和薪酬机制,面向国内外引进和储备一批新区建设所需的专业人才,实行按需选聘、定岗定职、统一的引才用才新模式,着力打造“人才集聚、需求匹配、流转顺畅”的人才特色平台。

二、招聘计划

本次人才储备中心拟面向香港高校现场招聘专业人才5名。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zsrls.gov.cn)。

(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建网(www.zsdj.gov.cn)。

其中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建网(www.zsdj.gov.cn)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平台。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招聘对象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本科、研究生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其中本科阶段为专升本除外(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专业为新区急需的石油化工、金融、国际贸易、航空航天、港航物流等方向,户籍不限。

(四)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9:00—11: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二) 现场报名地点:香港港岛太平洋酒店(香港干诺道西152号)二楼太平洋宴会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储备中心赴香港现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一寸彩照2张;

(四)资格审查由人才储备中心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时间:2018年3月16日15时。

考试地点:香港港岛太平洋酒店(香港干诺道西152号)二楼太平洋宴会厅。

本次招聘不安排笔试,采用直接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是测评应聘者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工作由人才储备中心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

七、签订意向协议

面谈结束后按照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确定拟签约对象。在双方意愿前提下,签订《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储备中心赴香港现场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签约意向协议》,签订意向协议由人才储备中心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

八、体检和考察

适时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可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须于2018年10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与人才储备中心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逾期视作放弃。

入围考核人员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不能在2019年3月底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取消聘用资格。入围考核人员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十、使用管理

试用考核人选,由新区人才储备中心根据个人专业特长统一安排至新区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重大平台或综合性重点部门工作。

十一、薪酬待遇

(一)试用考核期内的薪酬待遇标准,硕研年薪12万元(含五险一金)、博士13万元(含五险一金)。

(二)试用考核期内,在舟山本岛无住房的人员,可统一安排到市人才公共租赁房,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三)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同时,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住房办法》(舟组[2017]21号)、《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舟人社发[2017]246号)享受相应的户籍、人才住房等待遇。

十二、公示及聘用

一年试用考核期满安排考核,考核称职人员,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经双向选择,或纳入用人单位正式编制,签订聘用合同,人员身份根据用人单位机构性质确定。对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储备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3308,监督电话:0580-2281023。

原标题:2018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储备中心面向香港高校现场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储备中心赴香港现场招聘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储备中心

2018年3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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