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甘肃张掖市公务员考试公告(319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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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甘肃张掖市公务员考试公告(319人)

(四)携带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五)雷同试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相关规定,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六)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8年5月31日前在甘肃省人社厅网站和张掖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张掖市考录办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等)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证明材料等,按照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张掖市考录办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认定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对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张掖市考录办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市考录办按职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部分特殊职位,根据省上的规定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招录计划或职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职位合并方案报省考录办审定。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信息通过张掖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七、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公安机关警察职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体检前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上述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市考录办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男子组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X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要随时关注张掖市人社局网站发布的有关体能测评通知。

八、总成绩确定

应试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九、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市考录办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张掖考区各类人员体检规定及程序按《2018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精神办理。

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人员,给予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该职位经市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进入体检环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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