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招聘公告【招3人】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网站公布。
1.初审: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3月30日-4月3日持身份证原件到湖南省人民政府一办公楼C座5楼518室领取准考证。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在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学识水平、业务素质、人际关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成绩的总分为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网站公布。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731-89990733(省政府法制办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9990700(省政府法制办机关纪委)
原标题: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研究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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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