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选调生考试公告(529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8广西选调生考试公告(529人)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党政干部队伍,加强队伍源头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开展2018年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广西区外世界大学、学科建设高校和区内部分高校(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广西财经学院,不含独立学院)的2018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生以及委培生。

  二、选调数量

  2018年全区计划招录选调生529名。具体情况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乐于奉献,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三)须为2018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学习成绩优良,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须就读全日制大学本科。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共青团员,担任过学生干部(在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学生干部”“毕业生”等荣誉,或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五)报考年龄: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公布,同时印发各有关高校,在有关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选调生报名采取个人申请、高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获所在高校推荐后,于2018年3月13日—19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选调生不需交纳笔试考试费。

  区外高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由高校负责选调生工作相关部门(如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等)审核推荐。报考人员获同意推荐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推荐意见待进入面试环节提交资格审查单位。

  区内高校的报考人员,须获得党委的推荐,方能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由所在高校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集体研究决定报考选调生推荐人选,并将推荐名单报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中共党员、校级以上学生干部、校级以上毕业生,以及获得过校级以上综合荣誉或者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先推荐。报考人员获推荐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各市根据推荐名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反馈。推荐报名人员须同时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否则无法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规定的资格条件,于2018年3月17日—3月21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集中资格审查。

  (四)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选调生笔试与2018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同步进行。笔试试题采用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A卷。

  在公共科目笔试中,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其中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确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取消和减少招录计划的职位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1.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考生可于2018年4月9日8:30开始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原则上设置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

  3.阅卷。笔试阅卷工作由广西人事考试院具体负责,具体按照全区公务员招录有关工作要求操作。

  4.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各市党委组织部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获得推荐,所申报信息是否真实等。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由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计划数与面试人选的1:3比例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按照实有人数开考。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职位空缺情况确定是否开展二次报名,参加二次报名的须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第一批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二次报名职位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录条件。

  3.面试组织工作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折算确定。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