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保山市天平公证处公证员助理人员招聘公告【招3人】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由保山市司法局政治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选,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以书面方式通知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公证处提出正式聘用意见报局党委研究决定正式聘用,正式安排工作岗位。正式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期满后可视情况续签,经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以上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五、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1.试用期间工资为2500元/月
2.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正式聘用期间工资待遇2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绩效奖励工资根据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聘工作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全程指导下开展,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关系的实行回避。
原标题:保山市天平公证处2018年公开招聘助理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保山市天平公证处
2018年3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