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黔西南公务员考试公告(211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8贵州黔西南公务员考试公告(211人)

  (三)加分

  1.加分政策。报考黔西南州辖区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5分。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少数民族加分审查工作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在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加分采用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比对确认的方式进行,不设置现场加分点,考生不到现场办理加分手续。经比对确认,符合“招录简章”规定,且网上报名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一致的视为审查合格。经审查合格符合加分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州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县(市)、乡(镇)机关职位考B类卷。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A、B类)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七、少数民族语言测试

  报考职位要求进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经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工作在笔试结束后、资格复审前进行,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每个职位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笔试人数与招录计划数10:1的比例(含10:1)确定少数民族语言测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少数民族语言测试人员,不足10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测试人员。

  经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前三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经测试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测试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语言测试,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进入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环节的考生须密切关注相关公告,如因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能参加测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招录单位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报考职位要求进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并经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2018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四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持退伍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各招录单位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密切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