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磐安县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四、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我省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中级资格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二)高级资格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100元。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8年8月25日—9月7日,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2018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考生报名时可直接在网上订购相关考试用书。
七、考试时间
2018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日期为2018年9月8日—9日,共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考试科目及时间为:《中级会计实务》8:30—11:30,《财务管理》13:30—16:00,《经济法》18:00—20:00,每个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9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每个考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成绩查询
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18年10月20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名考区市县管理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各市县管理机构负责受理并上报,省级管理机构负责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并转发相关市县管理机构,再由各市县管理机构反馈给当事人。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
九、政策咨询
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本考区的政策咨询,并及时公布本考区的咨询电话或电子信箱。对考生提出的疑问,各地管理机构应现场答复,无法现场答复的,应做好受理工作,集中向上级管理机构反应,得到反馈后及时回复考生。各地要提醒广大考生通过官方途径了解相关考试政策和信息,并及时向报名考区管理机构咨询相关事项,谨防上当受骗。
十、其他事项
(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各级考试机构还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二)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服务意识,及时在本地区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相关事项,并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对财政部的补充规定要及时公布并贯彻执行。
(三)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5日前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的检测等工作,以及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操作规范》(苏财会〔2017〕50号)要求尽职尽责,确保我省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原标题: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2018年2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