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选调公务员50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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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选调公务员50人公告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每一个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客观题)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选调单位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广州市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的匹配度,并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在组织考察前,考生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出证明和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表》)复印件,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网站(http://www.lw.gov.cn/)公示7天。

  (八)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拟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自行取消。

  2.公开选调过程中,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工作安排将通过广州荔湾网站(http://www.lw.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公开或通过电话和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未获选调的其他报考人员,选调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3.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选调的,选调单位可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4.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办理转任手续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并且原则上在本区最低服务5年。我区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20-81948946;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020-81599865。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xls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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