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雅安市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4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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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雅安市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44人】

  笔试成绩将于2018年4月17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18年4月19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雅安市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8年4月20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间由我局统一确定并集中进行。

  资格复审公告将于2018年5月8日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发布。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如系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拟毕业时间、拟取得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对有工作经历或年限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工作年限证明。

  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资格复审时,考生还须按下述要求提供材料:

  (1)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编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系企业人员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

  (3)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由负责资格复审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阶段出现的缺额,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递补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我局将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最终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2.面试。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即:报考县(区)或乡镇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组织实施,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原则上在2018年6月20日前结束。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面试工作组织单位确定),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组织体检。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面试工作组织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可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体检工作原则上在2018年7月10日前结束。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包括在7月31日前,对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18年7月31日前结束。

  八、公示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2018年8月10日前将公示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县(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备案;市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18年8月30日前结束。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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