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员公告【招4人】
八、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选派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个人档案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拟聘用资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8年1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9.截止2018年8月31日未取得岗位所需毕业证书及其他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规定,对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