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广东鹤山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公告【招57人】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大林路(铁夫路)175号鹤山市职业技术。
3.笔试内容:笔试由鹤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岗位以同类试题分的60%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鹤山信息网”( http://www.heshan.gov.cn/)和“鹤山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rlzyhshbzj/index1.html)上公布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由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报考免笔试岗位的,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 “鹤山信息网”( http://www.heshan.gov.cn/)和“鹤山市人社局网站”( http://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rlzyhshbzj/index1.html)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鹤山信息网”( http://www.heshan.gov.cn/)和“鹤山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rlzyhshbzj/index1.html)公布。
2.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有教务处盖印的成绩单)和学生证;(3)符合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和与之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有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材料);(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6)准考证复印件一份;(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需笔试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人数,在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若同一岗位的应聘者综合成绩出现同分,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鹤山市人社局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六、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