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涟源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人】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综合成绩按笔试占60%和面试占40%折算而成。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文秘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命题作文(占60分);
②财务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70分左右)、相关政策法规(占30分左右);
③计算机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60分左右)、操作技能知识(占40分左右)。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红星网及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和涟源廉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同时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果出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涟源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涟源市委组织部批准,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入围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红星网及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和涟源廉政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委全部外请,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红星网及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和涟源廉政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四)体检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2、体检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红星网及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和涟源廉政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3、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转发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递补壹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有关证件原件、县(市)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被考察对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内的;②受过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审查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以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递补壹次,参加体检和考察。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