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新录用人员报到须知
档案转递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区弘顺道11号华明3号楼
邮编:300304
收件人: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22-84868113
(八)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
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九)其他材料
1.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毕业改派人员)
(1)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到当日,需持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学历证及学位证原件。如不齐全,将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报到时需提供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纸上。报到证抬头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
(2)户籍卡或户口迁移证
自愿将户口迁入中心集体户的应届毕业生(含上学时户口未迁到的人员)应提供户籍卡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首页(如为集体户,需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2份。
中心集体户落户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大道3号。户籍卡或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应当确保无误,不得涂改。
未将户口迁入中心集体户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户口簿首页(如为集体户,需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及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
2.社会在职人员
(1)户籍卡
自愿将户口迁入中心集体户的人员应提供户籍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首页(如为集体户,需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2份。
未将户口迁入中心集体户的人员应提交户口簿首页(如为集体户,需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及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
(2)就失业登记证
原工作单位在天津的人员需提供原件。
(3)离职证明
凡入中心之前有过全职工作经历的,需由原工作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并加盖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公章,证明中需注明工作起止时间。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