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高唐县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招4人】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2015〕60号)规定,拟从县直机关公务员中,选调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县维稳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人数
在高唐县县直机关(不含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在职在编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人员(含选调生)中,拟连人带编选调4名公务员。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4、高唐县县直机关(不含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中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公务员;
5、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经原单位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按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方式及程序
公开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高唐县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选调单位联系。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2月2日。
报名地点:高唐县劳动大厦701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高唐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在高唐政务网或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下载)一式三份,并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4张;
4、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获取);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由选调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