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盐城市城南新区司法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 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二) 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 年龄在二十五周岁以上四十周岁以下,具有人民调解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在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jsyccnxq.com)下载并填写《城南新区司法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2月1日(星期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龙广场6号楼1105。联系电话:0515-86660176 联系人:黄蓉。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交近期同底彩色1寸照片3张,并提供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曾经从事人民调解相关工作的,须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超过3人(含)的,组织笔试。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确定1名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江苏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以及现实表现等。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者考察认定不具备相应岗位要求条件的,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适或弃权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福利参照城南新区社工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
原标题:城南新区司法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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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司法局城南新区分局
2018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